教育部启动新一轮本科审核评估,提供两类四种“评估套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来源:科技日报

如何遏制“千校一面”,鼓励高校“各展所长”?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正在做出探索——评估分类,引导高校找准自身定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

这是继2014—2018年审核评估总体完成后,教育部在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下启动实施的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推出的硬招实招。

《方案》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提出以评估分类引导科学定位。

国家督学、大连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志义表示,实行评估分类,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领域探索分类评价的肇始之笔,成为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突出亮点之一。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

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方案。第一类评估少而精;第二类评估量大面广。在评估指标设计上,注重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采取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李志义认为,此次教育部以审核评估为切入点,从人才培养这一高校核心任务出发,创造性采取柔性分类、评估分类方式探索分类评价,有理有据、凸显智慧,每所高校都能够直观、准确地选准自己的评估类型方案。这些举措,充分尊重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每所高校都能够直观、准确地选准自己的评估类型方案。“这是我们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评价制度的一次成功创举,对于真正引导高校实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