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分类选拔。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畅通申诉渠道,杜绝任何歧视性、倾向性做法,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成立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长:许兰
副组长:吴昌义
纪律检查:袁耀宗
成员:陈志武、喻鹏、许文昊、董建玉、陈慧、李文武、李必鑫、吕艳红、范增、黎前泽(排名按系室自然顺序)
(四)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我院专业原则上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不接收破格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复试费缴纳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各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至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登录端:https://yzbm.hnfnu.edu.cn;面试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7.报名费缴费凭证。
(三)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2026年3月28日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026年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9:00 | 怀中楼南栋105 |
面试报到、资格审查 | 3月29日9:00 | 玉衡楼北栋306 |
综合面试 | 3月29日9:30 | 玉衡楼北栋308 |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二部分组成,满分为200分。
1.笔试。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科目。考试科目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项考察科目分数如下表。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平均分。
综合面试各项考察科目分数
外语听说能力 (20分) | 专业素质和能力(60分) | 综合素质和能力 (20分) | 总分 (100分) |
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40分) | 逻辑思维能力 (10分) | 语言表达能力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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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根据考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及综合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缺额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六、体检
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处履行首次监督责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实施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当次复试的全部过程。
(五)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委员会进行复议。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88228206,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731-88228580,电子邮箱hnysyjszs@hnf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6年研招复试)。
(六)实行复查制度。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各项费用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四)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严禁组织复试前的各类培训及辅导,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九、学院联系方式
龚老师:0731-88228061;3302790832@qq.com
附件: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docx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doc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网络自助缴费流程.doc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x
物理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